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365bet比分网站  更新时间:2017-11-0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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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目录

  (一)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各个时期的治安形势和任务,按照市委的决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指示,统一部署全市政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政法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协助市委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部违法案件。

  3.督促检查政法系统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具体组织指导全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推进跨部门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5.调查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6.了解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社会管理的创新经验。

  7.负责协调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关系,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点办,研究、协调有重大影响、政策性特别强或有争议的疑难案件。

  8.协调、指导社会管理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

  9.检查、指导各区区委政法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0.承办市委、市综治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6)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7)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68.5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20.92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总计868.5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0.65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67万元,占49%;项目支出444.84万元,占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7.7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38.8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二是人员工资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868.5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0.65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43万元,增长14%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9.25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1万元,占0. 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91万元,占0. 2%;住房保障(类)支出42.03万元,占0. 5%;其他(类)支出21.9万元,占0.25%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1.46万元,支出决算为86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69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69.57万元,支出决算为7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4)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27.18万元,支出决算为4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5)其他(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调整。

  (六)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6万元,完成预算的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0. 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开展“双创”工作,参与包点街道、社区的卫生整治行动;常态“双创”巡查、督查、夜巡活动,公务车辆使用增加,车辆运行油料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按市财政要求实施预算;二是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实施接待工作。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2.32万元,下降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1.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2万元,增长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9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上一年减少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双创”工作,参与包点街道、社区的卫生整治行动;常态“双创”巡查、督查、夜巡活动,公务车辆使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市财政要求实施预算;二是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实施接待工作。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 46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及维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0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及外省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到我市学习、考察交流。

  (八)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8.6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7.5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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